关于2020年国家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(融资担保奖补资金部分)安排的公示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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各融资性担保机构: 根据浙财金〔2020〕40号《浙江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0年国家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(融资担保奖补资金部分)的通知》文件要求,我中心组织了项目申报,经信息公开发布、企业申报,会同县财政局、县人行、县经信局共同联审、讨论通过,现将我县2020年国家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(融资担保奖补资金部分)安排情况予以公示。公示期间,可以电话或书面等形式向县金融服务中心反映有关问题。反映情况应实事求是,个人要求署名,单位要求盖章。 公示期:2021年1月6日—2021年1月13日 联系人:县金融服务中心 童小霞(6016255) 附件:2020年国家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(融资担保奖补资金部分)安排情况表 开化县金融服务中心 2021年1月6日 附件: 2020年国家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(融资担保奖补资金部分)安排情况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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